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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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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社会教育管理处是学校在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非学历培训教育、基础教育,以及社会合作办学等方面的综合服务管理部门。


社教处的主要职能为:

1.代表学校负责学校面向社会相对独立开展社会教育的二级单位(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小学、城市学院)的管理,主要包括上述二级单位干部的监督、考核、职务津贴标准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评聘、职员职级评聘等管理工作;上述二级单位教育收费情况的监管;审核上述二级单位办学过程中有关项目(继续教育学院办学过程的在外地设立教学点、拟定成人招生计划、成人录取和毕业证书等常规工作的审核,城市学院需要学校审核的相关工作等);提交相关二级社会教育单位的设立、变更与撤销方案等。

2.负责审批、管理、监督和协调校内二级单位开展的面向社会的非学历教育培训。

3.代表学校负责学校有关社会教育方面合作方案的提出,合作出资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监督工作,以及相关的协调工作,维护学校的声誉和权益;代表学校负责社会教育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成员、负责人(院长、校长)的提名、派出、考核以及合作办学机构年度工作报告的审核等。

4.在上述工作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安排的综合治理、财务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