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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教处、法务室召开会议规范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

文章来源: 日期: 2019-04-30 点击:

2019年4月29日上午,社教处会同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召开了规范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会议,针对冒用西安交通大学名义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招生宣传的行为进行通报,对各办班单位网络招生宣传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集中开展网络招生宣传正风肃纪工作,进一步规范我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招生宣传渠道。

 

 

会议对部分企业或个人冒用“西安交通大学”名义建立网站,发布夸大、不实招生信息,违规进行非学历教育培训招生宣传情况进行通报。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规范招生宣传的通知》,要求开展非学历培训的学院对本单位网络招生宣传渠道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加强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发布平台的管理,严禁发布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同时,严禁各学院委托合作方或其它社会单位以西安交通大学名义设立网站进行招生宣传。对私自设立网站进行招生宣传的合作单位,一经发现,将列入合作黑名单,停止办学合作,同时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社教处将会同法律事务办公室继续加大对假冒网站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设立的黑网站、假网站,及时协调互联网监管部门予以关停,同时采取法律途经,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各办班单位作为学校品牌与资源的使用者,要自觉履行对学校无形资产的监督管理第一责任,切实加强对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工作,自觉维护学校品牌和办学声誉。

干部培训基地、管理学院、经金学院、人文学院、公管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材料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分管领导及培训中心主任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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